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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学院自考专业--保险

2015-02-06 20:12:14 收藏
详细描述

专业概述:

保险专业培养能从事保险及相关行业实际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是通过四年系统的专业学习,学生应全面掌握保险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富有敬业精神及保险职业责任感,毕业后能胜任保险业经营及管理工作,以及相关行业的风险管理工作。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保险业现代化、国际化发展要求,具有保险学、保险业务与管理、金融投资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与业务技能,能够从事商业性保险业务的营销、经营管理、社会保险基金运作与管理、保险监管等实际工作以及科学研究工作的高级保险人才。

课程设置:

独立本科

课程代码:020108

主考学校:信阳师范学院

主考形式:面向社会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 注
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2 0015  英语(二) 14 
3 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5
4 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4
5 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
6 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7 0053  对外经济管理概论 5
8 0054 管理学原理
9 0067  财务管理学
10 0071 社会保障概论 5
11 0084  运输保险
12 0085  再保险学 4
13 0058 市场营销学
14 0086 风险管理 5
15 0048 财政与金融 5 不考英语(二)者须加考
16 0083 船舶保险 3
17 6048 精算原理 4
18 0079 保险学原理 5 B类考生须加考
19 0080 财产保险学 6
20 0081 保险企业经营管理学 4
21 6999 毕业论文(实践) 0 不计学分


说明:

1、报考类别

A类考生:经济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不考加考课。

B类考生: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保险学原理”、“财产保险学”和“保险企业经营管理学”三门课程。

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毕业论文(实践)”为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应考者依据培训与考核基本要求在主考学校或其认可的单位进行考核。

3、不考“英语(二)”者,须加考 “财政与金融”、“精算原理”和“船舶保险”三门课程。

就业方向:


该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毕业生可到中外商业性保险公司从事保险业务的营销、经营管理;可到社会保障机构、中央银行、相关监管机构和政府其他经济管理部门从事宏观保险管理工作;也可到外贸公司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管理和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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