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能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的幼教工作者。
2、培养规格
(一)德育方面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智育方面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学前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幼儿教育研究方法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观察幼儿、分析幼儿的基本能力以及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技能;
3、具有编制具体教育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初步能力;
4、熟悉国家和地方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学前教育理论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其他方面
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审美素质,有一定的文化艺术修养和音乐、美术、舞蹈技能。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培训招生网看到的。